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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株式会社NOMADSS

制定日:2025年11月1日 最後修訂日:2026年7月14日

本條款以日文版為正本,本中文版為參考譯文。二者解釋有歧異時,以日文版為準。


第1條(適用範圍)

  1. 本條款適用於株式会社NOMADSS(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日語學習服務「Nao Japanese」(以下稱「本服務」)之一切利用關係。
  2. 使用者於申購程序中為同意本條款之意思表示時,視為已同意本條款之全部條項。
  3. 本公司於本服務上公告之個別規定、指引及其他規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本條款與個別規定內容不一致時,以個別規定為優先。

第2條(定義)

本條款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1. 本內容 — 指本服務上提供之影片、音訊、文字、圖像、教材及其他一切資訊。
  2. 免費試看單元 — 指購買課程前,有意購買者無須支付對價即可觀看之單元。
  3. 付費單元 — 指購買課程後方可觀看之單元,不包含免費試看單元。
  4. 觀看 — 指付費單元之播放開始已記錄於本公司伺服器之觀看紀錄。不問播放時間之長短,亦不問使用者實際上是否認知該單元之內容。
  5. 使用者 — 指同意本條款並利用本服務之人。
  6. 帳號 — 指使用者為利用本服務而向本公司登錄之會員資格。

第3條(契約之成立)

  1. 本服務之買賣契約,於使用者完成本公司所定之申購程序,且以本公司指定之支付方式完成付款時成立。
  2. 契約成立後,本公司應即向使用者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發送訂單確認信。該信件之發送係作為契約成立之通知,非契約之成立要件。
  3. 申購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不承諾其申購。本公司就不承諾之理由,不負揭示義務。
    1. 申購內容有不實記載、誤記或漏填
    2. 過去曾違反本條款,並經本公司為停止利用或解除契約之處置
    3. 就支付方式未能取得金流業者之核准
    4. 有準於前各款之事由,經本公司合理判斷承諾申購為不適當者

第4條(帳號之管理)

  1. 帳號僅限登錄之使用者本人使用。使用者不得將帳號轉讓、出借、提供他人共用或買賣予第三人。
  2. 使用者應自負責任管理其帳號資訊(ID 及密碼)。
  3. 因帳號資訊遭第三人使用致使用者受有損害者,本公司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過失致帳號資訊外洩者,不在此限。
  4. 有相當事由足認同一帳號遭多人使用時,本公司得請求使用者改正。使用者未於本公司所定之相當期間內改正者,本公司得停止該帳號之利用。
  5. 依前項停止利用者,本公司就未經過之觀看期間所對應之金額,不予返還。該不返還金額,經本公司與使用者合意,認定未逾本公司所受損害(因內容不當外流所喪失之銷售機會、調查處理所需費用等)之平均金額。

第5條(智慧財產權)

  1. 本內容之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一切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利用之正當權利人。本服務之利用授權,不生該等權利移轉予使用者之效果。
  2. 使用者僅得為自己學習之目的,透過本服務所提供之觀看功能利用本內容。
  3.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
    1. 對本內容進行錄影、錄音、螢幕拍攝或截圖、下載或重製
    2. 將本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傳送、公開、散布、轉載或販售予第三人
    3. 將本內容之全部或一部上傳至社群網路服務、影音分享服務、線上儲存空間或其他第三人得以瀏覽之場所
    4. 利用本內容,不問有無對價,對第三人提供語言指導或其他勞務
    5. 對本內容或本服務進行還原工程、逆向編譯、逆向組譯或其他解析行為
    6. 規避本內容所施加之技術保護措施
  4. 使用者違反前項各款之一者,本公司得不經催告,立即解除與該使用者之契約並停止其帳號之利用。此時,本公司就已收取之對價不予返還。
  5. 前項之處置,不妨礙本公司對該使用者請求損害賠償。

第6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利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

  1. 違反法令或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2.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
  3. 侵害本公司、其他使用者、講師或其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或其他權利、利益之行為
  4. 對本服務之伺服器或網路系統為不正存取,及對本服務之營運造成過度負荷之行為
  5. 妨礙本服務營運或有妨礙之虞之行為
  6. 登錄不實資訊或冒用他人身分之行為
  7. 準於前各款之行為,經本公司合理判斷妨礙本服務適正營運者

第7條(停止利用及契約之解除)

  1. 使用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不經事前催告,停止其對本服務之利用或解除契約:
    1. 違反第4條第1項、第5條第3項或第6條各款之一
    2. 查明登錄事項有不實情事
    3. 就支付方式,經金流業者為停止使用或其他處置
    4. 有準於前各款之重大事由
  2. 因前項處置致使用者受有損害者,本公司不負責任。
  3. 依第1項解除契約者,本公司就已收取之對價不予返還。

第8條(服務之提供)

  1. 已購買課程之觀看期間,依各課程銷售頁面所載期間。銷售頁面未載明者,自契約成立日起算3年。
  2.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暫時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1. 進行系統維護、檢查或更新
    2. 因地震、火災、停電、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本服務之提供發生困難
    3. 通訊線路、電信事業者之設備或其他非本公司管理之設備發生障礙
    4. 有準於前各款之事由,經本公司合理判斷本服務之提供有困難
  3. 因前項中斷致使用者受有損害者,本公司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4. 本公司得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此時,本公司應於終止日前30日,於本服務上公告之。
  5. 依前項終止服務,致使用者無法觀看觀看期間內之課程者,本公司應就該課程對價中未經過觀看期間所對應之金額,按日計算返還。

第9條(不保證條款)

  1. 本公司不保證使用者利用本服務即可獲得特定學習成果、語言能力提升,或通過特定檢定考試。
  2.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適合使用者之特定目的,亦不保證本服務無事實上或法律上之瑕疵。
  3. 本服務之建議使用環境,另於本服務上揭示。就不符合建議使用環境之環境,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之運作。

第10條(損害賠償責任)

  1. 本公司就本服務對使用者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以使用者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對價金額為上限。
  2. 因本公司之輕過失所生之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致使用者發生之損害中,基於特別情事所生之損害(包含本公司預見或可得預見該情事之情形)、所失利益及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3. 前二項規定,於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不適用之。

第11條(退費)

退費及契約解約相關事項,依本公司另訂之「退費政策」辦理。該政策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第12條(消費稅之處理)

  1. 本服務屬日本消費稅法上之「電氣通信利用役務之提供」。
  2. 使用者之住所或居所位於日本國內者,本服務之提供為日本消費稅之課稅對象,標示價格將加計消費稅。
  3. 使用者之住所或居所位於日本國外者,本服務之提供非日本消費稅之課稅對象。
  4. 使用者應於申購程序中,正確申報其住所或居所所在之國家或地區。
  5. 使用者違反前項為不實申報,致本公司負擔追加稅額、加算稅、延滯稅或其他負擔者,使用者應就該負擔金額對本公司負賠償責任。

第13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公司依另訂之「隱私權政策」處理使用者之個人資料。該政策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第14條(條款之變更)

  1.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依日本民法第548條之4規定,不經使用者個別同意而變更本條款:
    1. 本條款之變更符合使用者之一般利益
    2. 本條款之變更未違反契約目的,且依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後內容之相當性及其他變更相關情事觀之,認屬合理
  2. 本公司依前項為變更時,應於生效日前30日,以於本服務上公告及向使用者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郵件之方式,周知變更後之本條款內容及生效日。
  3. 變更後之本條款,自生效日起發生效力。

第15條(準據法)

本條款之成立、效力、解釋及履行,以日本法為準據法。


第16條(合意管轄)

因本服務或本條款所生本公司與使用者間之爭議,雙方合意以日本福岡地方裁判所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第17條(可分離性)

本條款之任一條項或其一部,縱經消費者契約法或其他法令認定為無效或不能執行,本條款之其餘規定及該條項之其餘部分,仍繼續完全有效。


第18條(事業者資訊及聯絡窗口)

項目內容
事業者名稱株式会社NOMADSS
代表人林 庭旭(代表取締役)
所在地〒810-0004 福岡県福岡市中央区渡辺通5丁目23-2東急ドエルアルス天神303
電話號碼092-491-9395
電子郵件contact@naojp.com
服務時間平日 9:00〜18:00(日本標準時)
回覆期間原則上自收受起2個工作天內回覆

以上

運営元:株式会社NOMAD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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