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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政策

株式会社NOMADSS

制定日:2025年11月1日 最後修訂日:2026年7月14日

本政策依本公司所定「服務條款」第11條訂定,構成該條款之一部分。本政策未定義之用語,依服務條款之定義。

本政策以日文版為正本,本中文版為參考譯文。二者解釋有歧異時,以日文版為準。


第1條(基本原則)

  1. 本服務屬日本特定商取引法上之通信販賣,不適用該法所定之冷靜期(Cooling-off)制度。
  2. 為使有意購買者於購買前得以確認課程內容,本公司就所有課程均提供免費試看單元。
  3. 以前二項為前提,本公司僅於符合本政策所定條件時,始受理退費。

第2條(線上課程之退費條件)

本條所稱線上課程,包括教練式課程(錄播內容及其所附之客製化服務)在內之所有線上課程。

  1. 僅於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時,本公司始就該課程之對價全額退款:
    1. 退費申請以契約成立日為第1日起算,於第7日23時59分(日本標準時)前送達本公司
    2. 該課程所含之付費單元,一單元均未觀看
  2.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予退費:
    1. 已觀看該課程所含付費單元之任一單元
    2. 退費申請逾前項第1款之期限始送達本公司
    3. 課程附有客製化服務(如個別回饋、學習計畫等),而該客製化服務已提供者,就該客製化服務部分不予退費

第3條(觀看之認定)

  1. 有無「觀看」,以本公司伺服器所記錄之觀看紀錄為唯一證據認定之
  2. 付費單元之播放開始一經記錄於觀看紀錄,即視為已觀看該單元。不問播放時間之長短,亦不問使用者實際上是否認知該單元之內容。
  3. 觀看免費試看單元,不影響前條之退費條件。
  4. 使用者得請求本公司揭示其觀看紀錄之記載內容。

第4條(申請期限之起算與屆滿)

  1. 前條第1項第1款之期間,以契約成立日(即服務條款第3條第1項所定付款完成之日)為第1日起算。
  2. 期間於第7日23時59分(日本標準時)屆滿。
  3. 退費申請是否於期限內送達,以申請信件送達本公司指定電子郵件地址之時點為判定基準,而非使用者發送之時點。
  4. 期間之末日縱為星期六、星期日或日本國定假日,期間亦不延長。

第5條(教材之退回)

  1. 課程含實體教材者,其處理如下:
情形處理方式
教材尚未寄出符合第2條退費條件者,課程對價及教材費用均全額退還。
教材已寄出符合第2條退費條件者,退還課程對價。教材費用及寄送所生之運費不予退還。使用者應將教材寄回本公司指定之地址,寄回所需費用由使用者負擔。
  1. 教材有破損、污損、缺件或寄錯者,使用者應自教材送達日起7日內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於收受該通知後,應自負費用更換教材或退還教材費用。
  2. 未於前項期間內通知者,本公司不負更換及退款之義務。

第6條(不予退費之情形)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予退費:

  1. 未符合第2條第1項各款之條件
  2. 使用者因違反服務條款第5條(智慧財產權)或第6條(禁止事項),而經依服務條款第7條解除契約
  3. 以無償方式提供之課程
  4. 於銷售頁面已明示不適用退費之課程
  5. 觀看期間已屆滿之課程

第7條(退費申請方式)

  1. 欲申請退費之使用者,應以購買時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向本公司指定之電子郵件地址發送載明下列各款全部事項之電子郵件:

    主旨:【退費申請】訂單編號:{您的訂單編號}(例:10399)
    
    1. 訂單編號
    2. 姓名(購買時登錄之姓名)
    3. 購買日期
    4. 欲退費之課程名稱
    5. 申請退費之理由
    
  2. 前項所定事項記載有欠缺者,本公司得請求使用者補正。此時,第4條第1項之期間不因補正之請求而延長

  3. 就以購買時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以外之地址所發送之申請,本公司得以無法確認申請人為使用者本人為由,不予受理。


第8條(退費之處理)

  1. 本公司應自收受退費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天內,確認觀看紀錄,並將是否受理退費,通知至使用者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
  2. 決定退費者,本公司原則上以與購買時所用相同之支付方式退還。以相同方式退還於技術上或依金流業者規約為不可能時,本公司應與使用者協議後,以其他方式退還。
  3. 以信用卡付款者,退款反映於信用卡帳單之時期,取決於發卡機構之結帳日及處理程序。本公司就該反映時期不負責任。
  4. 退款金額以使用者實際支付之金額為準。使用者曾使用折扣券、點數或其他優惠者,該優惠金額不列入退款範圍,且不重新核發折扣券等。
  5. 退費所生之跨國匯款手續費、匯兌手續費及金流業者所收取之退款手續費,由使用者負擔,並自退款金額中扣除。因匯率變動,致退款金額換算為外幣後低於購買時支付金額者,本公司亦不負補足差額之責任。

第9條(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情形)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包含依服務條款第8條第4項終止服務),致使用者無法觀看觀看期間內之課程者,本公司應就該課程對價中未經過觀看期間所對應之金額,按日計算退還。此情形不適用第2條所定之退費條件。


第10條(本政策之變更)

本公司得依服務條款第14條所定程序變更本政策。退費申請所適用之本政策,以契約成立時有效之版本為準。


第11條(聯絡窗口)

項目內容
事業者名稱株式会社NOMADSS
退費申請信箱contact@naojp.com
其他諮詢請聯繫線上客服
服務時間平日 9:00〜18:00(日本標準時)
回覆期間原則上自收受起2個工作天內回覆

以上

運営元:株式会社NOMAD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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